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或者改造而强制拆迁老旧房屋的居民,提供一定的补偿和新住房,这些新住房就是拆迁安置房。
在中国国内,拆迁安置房通常是由政府或者政府与资本合作建设的。这些房屋多数为公寓式住宅,以适应城市化震撼性快速发展的需求。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居民提供的住房资源,代表着国家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上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可以认为是国有的。
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是由政府负责规划,设计和项目推进,建设的资金来源则主要是政府拨款和支出。政府出面建设安置房屋,除了是为了缓解拆迁居民的住房问题外,更是责任的体现。政府在建设拆迁安置房时,也需考虑到房屋的建设、物业管理等后续问题,保证居民的居住质量。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国家,经营管理也在国家管理之下。但是对于个人在其中居住的权益,其属于公民基本的住房权利,普遍受到社会与法律的保护。真正关键的不在于房屋的所有者是谁,而在于全社会应当共同打造一个和谐、公正和稳定的住房保障制度,让每一个户籍居民都有享受更为公正和稳定住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