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我国政府机构中负责民政事务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婚姻登记、离婚登记、社会救助等事务。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是民政局的重要职责之一,而调离婚协议书则是其中一项具有争议性的问题。
在我国的婚姻制度中,离婚可以是双方协议离婚、一方起诉离婚或者家庭暴力离婚等。而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协议离婚的书面文件,其内容包括离婚原因、离婚协议内容、财产分配等。离婚协议书相当于离婚协议的书面证明,其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违法,民政局有权利调离离婚协议书,但是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通常情况下,民政局对于离婚协议书的调离是建立在法律依据的基础之上的。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那么民政局有权利调离相关的内容。
比如说,如果离婚协议书中作出了违法的财产分配,或者涉及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那么民政局有权利要求双方修改或者废除协议。此外,如果双方离婚后产生了新的情况,导致协议的内容不符合现实情况,那么民政局也有权利调离协议。
总的来说,民政局是有能力调离离婚协议书的,但是一定要在法律依据的基础之上进行,不能随意调离。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协议,民政局也应该尊重双方的意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他们提供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