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外地居民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和登记手续,但前提条件是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需取得法定的拥有者身份。也就是说,外地居民必须是该宅基地所在地的所有权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或者是有该宅基地所有权人的书面同意的合法租赁或承包者。
第二,需满足该地区宅基地政策的规定。不同地区对宅基地的规定不同,有些地区规定宅基地只能用于自住居所,而有些地区则允许宅基地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兴办小规模工业、商业、服务等经营活动。外地居民在获取宅基地使用权和办理相关手续前,需要了解当地的宅基地政策规定。
第三,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在一些城市和发达地区,土地资源十分紧张,为了保障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节约,对于宅基地的审批和发放也有一定的限制。外地居民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之前,需要确认该宅基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关规定。
因此,外地居民想在农村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应该先去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了解相关规定,在确定符合条件后再进行申请,以免因不了解法规而影响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