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农村宅基地是指位于农村的宅基地,紧靠着道路或河流等公共设施,具有明显的交通、通讯、水电等便利条件。办理临街宅基地需要了解相关法规和手续,具体如下:
一、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村集体将农村宅基地作为集体资产实行集体所有、集体出租或者集体经营。第二十八条规定,村集体根据村民宅基地需要和土地利用规划,可以协商确定宅基地的位置、面积、使用年限和其他有关事项,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向外出让、转让。
二、申请条件
1.符合“三资”条件。即申请人必须是农村户籍、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有稳定收入的城镇居民;
2.有稳定住房需求。如合法结婚或家庭成员增加等;
3.村集体同意。需要获得村委会的同意,否则无法办理。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供个人身份证等材料,并填写《农村宅基地使用协议》;
2.提出申请后,村委会将向镇政府提交相关文件备案;
3.政府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通过公示告之村民,如无异议,颁发《农村宅基地使用证》。
四、注意事项
1.如申请临街宅基地需要改变原有规划,需获得县市政府的同意;
2.宅基地使用年限一般为70年,到期后需重新办理使用手续;
3.如果发现宅基地使用不当、出租或转让等行为,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总体来说,办理临街农村宅基地需要遵循相关法规和手续,申请人需要提供符合条件的材料并获得村委会同意,政府部门审核后才能颁发使用证。同时,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合法合规,保护农村宅基地的资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