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收离婚协议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来判断。在一些地区,离婚既可以在法院办理,也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但是无论是在法院还是在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的程序都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接受离婚协议的登记,在此过程中,需要保证离婚协议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签署,并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离婚协议上存在无效条款,或者一方当事人签署离婚协议时存在强制、欺诈等情况,婚姻登记机关是不可能接受这样的离婚协议进行登记的。
如果当事人不愿意签署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协议存在争议,婚姻登记机关是无法进行登记的。这时需要通过诉讼途径,在涉及离婚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方面进行协商,最终由法院判决离婚并制定相关离婚协议。
总之,婚姻登记机关虽然可以收取离婚协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进行登记。离婚协议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且得到当事人的自愿签署。只有在符合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才能登记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