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由法院判定给予一名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照顾和抚养权。在过去,我国的抚养权判定主要以男性为优先,而现在已经逐渐转变为以子女利益为优先。
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首先,规定了抚养人的范围。除了父母,还可以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监护人等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这是对传统的父权制观念的打破,强调了以子女利益为最高原则。
其次,规定了抚养权的判定标准。在以往的判定中,以性别为优先判断,现在则要根据谁更有能力、更有责任抚养孩子,而不是单纯以性别作为判断依据。
此外,规定中还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注,同时强调了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如果监护人不尽抚养义务,会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总的来说,新的《规定》提高了对未成年人抚养权纠纷的司法标准,更加注重保障儿童的权益,对于完善我国抚养权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