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应该相对平等,由父母双方共同行使,维护孩子的生活、教育和成长。但是,如果父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某一方无力或不适合行使抚养权,那么就需要对抚养权做出合理的判断和裁决。
对于3岁的孩子,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偏向于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母亲。这是因为,3岁的孩子尚处于幼儿阶段,需要更多的照顾和关怀,母亲相对更有亲子情感和抚养能力。但是,如果母亲存在婚姻不忠、有暴力倾向或者不适合照顾孩子等情况,那么法院也会考虑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在判决抚养权时,还需要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和生活能力。如果父母双方都能够适当照顾孩子,并且能够为孩子提供合理的生活、教育和医疗保障,那么抚养权可以交替归属。比如,孩子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跟母亲,另一段时间跟父亲,以便维护孩子的生活和情感需求。
总的来说,判定离婚3岁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孩子的成长需求、父母双方的情况、经济能力等。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应该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下,依法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