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通过它可以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等问题,从而达成协议并以此作为裁决的依据。但离婚协议书并非永久有效,所以需要理解其失效的情况。
首先,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已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生效,但如果协议中存在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的内容,比如一方放弃对于共同财产的享有权利或者抚养权得到严重侵害等,法院会认定该协议无效。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割财产时,涉及到夫妻缺乏对共同财产将来价值的预估,一方因此受到明显的不公平待遇,比如被赋予了一些缺乏实际价值的财产,这种情况也会造成离婚协议书的失效。
此外,离婚协议书中规定的抚养费或者赡养费必须根据现实情况进行评估,如果经过一段时间后发现由于一方收入发生变化、子女的需要变化等因素,使离婚协议书所规定的抚养费或者赡养费已经不能满足当时的实际需要时,需要重新进行协商和修改。另外,如果一方未按照离婚协议书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抚养费或者赡养费,也会导致离婚协议书失效。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生效的,但如果协议中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或者协议内容履行无法满足当时的实际需要,可能会导致离婚协议书的失效。因此,离婚协议书需要在严肃的法律程序中进行制定和审查,以确保其合法、合理和持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