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抚养权的判定是考虑到孩子的最大利益和福利为基础的。当两个女儿都有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出决定:
首先,法院会关注孩子的年龄和性别。法律规定,孩子在6岁以下的最适宜由母亲照管,但大于6岁以上则可以考虑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表现出对某一方的喜欢和偏好,那么这也是法院考虑的一个因素。
其次,法院会考虑双方收入、家庭背景和家庭状况等因素。如果生活条件相似,双方能够为孩子提供相同的物质和精神条件,那么法院更加倾向于孩子和双方父母进行交替居住和抚养。
此外,法院也会从道德和行为方面考虑双方的状况。如果对方存在不良行为,对孩子产生了不良影响,例如沉迷赌博、酗酒、暴力行为等,那么法院会倾向于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更为合适的一方。
最后,法院也会考虑双方对孩子的关心和付出。如果一方过于忙碌或无法抽出时间照顾孩子,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总之,在考虑案件的各个方面后,法院会以孩子的最大福利和利益为基础,做出最合适的抚养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