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因为对方不忠而对婚姻感到失望的一方,请求您审理我们的离婚案件。我们在2015年6月缔结了婚姻关系,婚姻期间是由于我对对方的爱与信任,才将性命交托予其。然而,在我们的婚姻关系中,对方违反了婚约,我无法再像以前那样爱和信任对方。
在我们婚姻的第三年,我发现对方正在和另一位女性发生感情关系。当我问询时,对方承认了婚外恋的存在,并试图为自己辩护。他说如果我不要求太多的话,他会继承婚姻。但是这次背叛给我带来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我已经失去了对对方的信任和爱的感觉。
尽管我已经尽力去修复我们的婚姻,但是对方的不忠和欺骗已经损害了我对他的信任和爱的感觉。我可以继续忍受这种痛苦,也可以选择放手,走出这段不健康的婚姻关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因此,我请求法庭批准我们的离婚。我要求离婚协议中包括对方提供经济赔偿,并为此支付我离婚后的生活费用。我希望被允许保留所有的财产和资产,因为这是我在婚姻中的贡献。我请求法庭正式批准这份协议,并允许我们离婚。
非常感谢法院在这个问题上所做出的努力和决定。同时,我希望我们可以结束过去的痛苦和悲伤,并展望未来,迎接更加光明的前景。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