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非常敏感而复杂的问题,因为孩子是需要双亲共同照顾和抚养的,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有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我国的法律规定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方式: 一般先由母亲抚养,父亲可以拥有探视权,并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这也是所谓的“母随子女”原则。
但是,在实际处理中,法官会结合双方父母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种情况是,如果双方父母能够友好协商,达成共识,那么法院会根据家庭和解协议来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父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根据孩子的生活环境、教育、健康等方面来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到双方父母的经济实力以及对孩子的照顾能力等因素来做出决定。
在任何情况下,法院的宗旨都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最大化,做出对孩子最有利的决定。因此,父母双方在离婚处理时,应该以孩子的利益为重,保持理性和公正的态度,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解,达成合理协议,以免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