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进行拆迁后,需要给拆迁户提供安置房,这些安置房是由政府或开发商建造并提供给拆迁户的。
在宿迁市拆迁房屋时,政府或开发商会签订一份购房合同,拆迁户需要在签订合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还需要交纳一定的购房定金或全款。
随后,在安置房交付时,拆迁户需要携带购房合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过户。由于安置房是政府或开发商提供的,因此拆迁户不需要再交纳其他费用,只需要在过户时签署过户合同即可。
在过户合同签订完毕后,拆迁户需要及时办理产权证、房屋证明等相关手续,以确保自己的房屋权益得到保障。
总的来说,宿迁市拆迁户在进行安置房过户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签署过户合同,并及时办理产权证等相关手续,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政府和开发商也需要加强监管,确保安置房建设和过户手续的规范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