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以职务之便,将本应作为公共财产管理、使用、支配的公款非法占用、挪用、私分或者谋取其它利益。该罪行为破坏了国家机关的公正、规范、廉洁运作,损害了公共财产的利益和民众利益,因此受到严厉打击和惩处。
挪用公款罪如果被判定有罪后,需要做出的第一个事情就是违法所得的退赔。此时,挪用公款犯罪者需将其所挪用的公款全额退还国家。对于小额犯罪,可在规定时间内全额退赔;而对于大额犯罪,除了全额退赔外还要增加赔偿费用。
在归还公款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进行刑事诉讼取决于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情况。如果挪用金额较小,属于轻微的犯罪行为,并且已经全部偿还了挪用的公款,则不需要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但如果挪用的公款数额较大,从几十万元到几千万甚至更多,就必须处理刑事诉讼程序,接受相应的刑事责任。
除了自行退赔和接受司法追究外,犯罪人还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和职业责任。警方会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最后送至审判机关进行审判。在诉讼期间,犯罪人将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罚款,甚至可能被开除公职、撤销职务等。
总之,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违法所得要进行全额退赔,并且会面临法律制裁的处理。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避免犯罪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的公共财产监管机制至关重要。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预防和监管体系,压缩职务犯罪的空间,让人们不敢或者不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