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居民个人,是个人的合法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法划拨给农村居民拥有、使用的用于建房的土地。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划拨给个人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个人。
同时,我国宪法也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即使是农村宅基地,其所有权和使用权也是受法律保护,这意味着个人拥有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有权自由买卖和抵押。
此外,农村宅基地的划拨和使用是有明确的法律程序和规定的。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依据权属证明和宅基地规划图,在不侵犯耕地、生态环境、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则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宅基地划拨和使用申请,确保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之,农村宅基地属于个人的财产,但其划拨和使用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保护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也是保障农村居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