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抚养权是指在离婚或家庭矛盾解决后,由一方或双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和照顾的权利。在我国,儿女抚养权一般到18岁或者成年。
根据中国《婚姻法》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父母双方共同行使,离婚后则由一方或双方继续行使。如果一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单独行使子女的抚养权。如果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分离,双方都应该履行抚养义务,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条件。
如果未成年子女已经满18岁或已经成年,但因为身体或精神原因不能独立生活,仍需要父母抚养,父母依然需要履行抚养义务。同时,如果成年子女暂时失去能力生活,父母也应该帮助他们,直至他们恢复生活能力。
此外,在我国,子女的抚养权和监护权是不同的概念。抚养权是指提供物质和生活上的照顾,监护权则是指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保护。监护权可以通过法院裁决交给其他人担任,但抚养权则要看父母是否尽到了抚养义务。
总之,儿女的抚养权是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年龄和成熟程度来确定的。父母应该履行抚养义务,保障子女的正常成长和生活需要。在法律程序中,儿女的最佳利益应该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