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不是制式的,因为离婚协议书是一份根据婚姻双方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由双方自行制定的协议,所以其内容和形式并没有标准的要求。离婚协议书通常是离婚双方在协商离婚过程中,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各种问题达成一致,最终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协议书。所以该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和格式取决于离婚双方的具体情况和需要,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离婚的原因,二是财产分配的协议,三是子女抚养、教育权、经济赡养等协议,四是财产债务的协议。为了使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遵循一些基本规则,例如双方一定要自愿签署协议,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强迫、欺骗等行为,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等等。
因此,离婚协议书并非是一份标准的、固定的制式文书,而是一份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制定的协议。离婚双方需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和需要,自行协商制定出符合双方利益的协议内容,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签署确认。只有合法、合理的离婚协议书才能够为离婚双方带来实实在在的离婚效益和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