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抚养权协议是指在没有正式的法庭裁决或协议达成前,父母之间就孩子的抚养方式进行的口头协议。这种协议在实践中非常普遍,但与正式的法律协议相比,其法律效力有限。
首先,由于口头协议没有得到法庭的认可,其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意味着,如果父母中的一方不遵守协议,另一方就没有法律依据强迫对方履行协议。
其次,口头协议也存在风险,因为父母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改变对孩子抚养的想法,或者其他纠纷之中也容易影响到口头协议的履行,容易导致协议失效。
因此,建议父母在制定抚养协议时,应该尽量避免只依赖口头协议,而应该采取写字协议或者是申请法院的法律协议。这样可以明确父母的权利和义务,也可以避免口头协议导致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
总之,口头抚养权协议可以作为过渡性产物,父母签订此类协议有可能会达成积极、互惠、正向的协议,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的法律效力是不够的,不能保证其合法性和稳定性。因此,制定正式的法律协议是父母合理抚养孩子的必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