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基本农田上,为农民个人或家庭独立用于居住、生产和生活所占用的土地。根据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属于国家所有的基本农田,同时又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法律地位是具有稳定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同时,农村宅基地还受到《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进行有限的转移和抵押,必须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范围内使用,禁止构成有偿或无偿转让。同时,农村宅基地的占用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土地利用规划,禁止占用和改变土地用途,土地的变更需要经过行政审批程序和公告程序,经审核后方可实施。
在农村宅基地使用的过程中,农民个人或家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土地利用规划和公序良俗,不得从事危害农村环境的活动,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人身财产权。此外,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应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保护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促进农民家园的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属于具有稳定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的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使用和管理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规划的保护,同时也是农民建设家园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