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个人名义或单位名义,将公共财产或资金挪作他用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权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是一种经济犯罪,刑法规定如下:
第二百六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公物或者其他公共财产,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四条:帮助、协助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私分、侵占公款、公物或者其他公共财产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单位负责人挪用本单位的公款、公物或者其他公共财产的,数额较大,影响恶劣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因此, 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根据挪用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可能被以不同的罪名定罪处罚,最高可判20年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最后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挪用公款不仅可能会面临刑事诉讼的惩罚,还有很大可能会被追究其民事责任和政治责任。因此,如国家工作人员等担任公共职务的者,必须要时刻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切勿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公共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