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拆迁安置政策旨在解决城市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中,农民或城镇居民的居住问题。而根据国家规定,拆迁安置因征收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废屋、废房不计入退休人员的房屋产权登记。
同时,拆迁安置政策也要求被征收人需要参加养老保险。这是因为,拆迁安置所涉及的国有土地被征收后,对于农民或城镇居民的土地、房屋等财产的损失,需要政府进行补偿。而政府进行补偿的过程中,需要对被征收人的维护及其基本生活做到可靠保障,因此被征收人需要参加养老保险。
此外,参加养老保险还有助于被征收人们晚年生活的保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许多年轻人因为离开家乡而无法回乡安置,因此,年迈的被征收人往往需要更多的儿女或亲朋好友来照顾。如果施行养老保险,被征收人的经济状况将得到较好的保障,减轻后期生活的负担。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政策中的养老保险并不是额外的开销,而是需要被征收人参加的一项规定。它不仅可以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还可以帮助他们晚年的生活保障。因此,在拆迁安置时,参加养老保险是一项必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