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当事人达成的协议书,在其签订后,双方离婚手续得以完成。对于需要更换姓名的当事人来说,离婚协议书可以成为换名字的有效依据,但前提是要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换名字需要提交的材料不仅包括离婚协议书,还需要提供出生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照片等材料,并且要通过公安局和民政局的审核才能完成。只有审核通过,领取新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后,才能实现真正的换名字。
离婚协议书作为更换姓名的有效依据,需要具备以下要求:
首先,离婚协议书必须是依法订立的,双方离婚协作严谨,有效避免了因离婚引发的纠纷。
其次,离婚协议书必须明确标注离婚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态、离婚要求等关键信息。
再次,离婚协议书必须由双方自愿签署,各项离婚互动都必须征得双方的同意和确认,并具备法律约束力。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并不是换名字的唯一依据,只有通过法定程序审核后,才能真正地换名字。同时,如果离婚协议书无法被法律认可,就会影响到未来更换姓名的进程,甚至会给当事人带来一系列麻烦和不利后果。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前,双方对于该协议的法律性质和效果应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
总而言之,离婚协议书可以成为更换姓名的有效依据,但要想真正地更换姓名,需要通过相关的审核程序。另外,离婚协议书必须依法订立,否则就无法有效地发挥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