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种文书,是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一般会约定离婚双方在离婚后的各种事宜,例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那么离婚协议书的管辖时间应该如何界定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并不是永久有效的,它的有效期是有限制的。具体来说,离婚协议书一般会注明其有效期限,一般是以离婚双方的协议为准,也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期限执行。比如,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协议离婚协议书有效期为两年。超过有效期的离婚协议书,其效力将会受到限制或被废止。
其次,即使离婚协议书有效期届满,离婚双方约定的各项事宜也不一定就全部失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夫妻财产、子女抚养、探视等方面的约定,按照法定存续期间予以执行。比如,夫妻财产约定的存续期间为两年,而子女抚养的存续期间为18年。超过存续期间的约定基本上就失效了。
再次,离婚协议书中,双方约定的内容虽然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也是有限制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债务等方面的约定违反法律规定,其约定将无效。同时,在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也会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例如子女抚养费用不能低于法定标准。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的管辖时间与其约定的有效期限有关,并且针对不同方面的约定,也有不同的存续期间和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不仅要了解协议书的约定内容,还要清楚约定的有效期限和法律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