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国家和地区,签订离婚协议通常是离婚程序的一部分,但并不意味着离婚已被完成或生效。离婚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书,规定了离婚双方之间的各种协议事项,例如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权、赡养费等。这样的协议往往需要经过双方的协商并由双方签署,以示双方都认可协议内容。
然而,签署离婚协议并不等于离婚已经完成。实际上,许多国家/地区要求离婚者必须先进行法定的分居期,这意味着一段时间的分居和独立生活,才能开始离婚程序。在很多情况下,离婚程序的最后一步是在法庭上宣布离婚成立并颁发离婚判决书。
在中国,按照《婚姻法》规定,离婚要经过以下五个程序步骤:协议离婚、起诉离婚、调解、审理和生效。所以,签署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的第一步,要想使离婚生效必须完成后续的程序步骤,才能获得法律效力。
在实践中,如若离婚协议没有经过正规的法律程序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备案,那么即使达成了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比如,在中国,如果没有在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也不会被视为合法,无法在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签署离婚协议只是离婚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而不是真正的离婚。只有经过整个离婚程序的法定程序,由法院判决或宣告才能使离婚生效,才能真正摆脱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