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抚养权是指在一起养育子女的离婚夫妻因故离异后,其中一方寻求法律程序来获得对子女的独立监护和抚养权。如果个人认为法院做出的关于抚养权的决定是不公正的,他们可以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在这种情况下,以下是需要准备的资料:
1. 职业和财务记录:上诉方需要提供自己和对方的职业和财务记录。这些证据可以用来支持其子女抚养能力的主张。
2. 子女抚养计划:上诉方需要提供详细的、可行的子女抚养计划,包括日常护理、健康保健、娱乐、教育、信仰宗教、体育活动、假期抚养等方面的安排。
3. 家庭生活环境:上诉方需要提供自己和对方的家庭生活环境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居住地的稳定性、安全性、空间大小、舒适度等。同时也包括家庭成员的个性、教育观念、家庭氛围等。
4. 儿童和家庭医生的证言:如果可能的话,上诉方可以寻求相应的证言支持自己的主张。儿童和家庭医生可以对孩子的健康、精神状态、生活习惯等进行评估。
5. 监护费计划:上诉方需要提供完整的监护费计划,包括儿童食品、衣物、医疗保健、娱乐、教育等方面的开支计划。
6. 其他证据:其他证据包括父母的发展潜力、家庭条件变化、儿童学习成绩、课外活动等。
总之,上诉抚养权所需的资料应该充分证明上诉人的抚养能力以及与孩子和谐相处的种种证据和方案。同时,也要遵守司法程序,以便顺利地获得上诉胜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