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其中包含了滥用职权、侵犯财产权等多个方面的违法行为,并对社会公共财产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如果挪用公款是为了完成自己的个人目的,例如进行个人消费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等,其必然构成犯罪行为。但如果挪用公款是为了完成某项公共事业,例如进行揽储、缩小分配渠道等,其是否违法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在揽储的情况下,挪用公款若是为了完成揽储的目的,且揽储本身不涉及违法行为,则挪用公款就不构成犯罪,但是仍然属于违法行为。揽储的合法性要根据具体行为判断,是否满足法律和监管规定,是否存在欺诈或者其他不当行为等等。如果揽储本身就有违法行为的成分:例如虚构项目、制造假账,或进行庞氏骗局等,则在挪用公款的基础上,将会涉及到更为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并将受到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完成揽储是否构成罪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只是为了完成揽储目的而挪用公款,没有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则算属于不当行为,需要受到行政处罚;但如果在此基础上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任何挪用公款的行为都是不被社会所容忍的,应该要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公共财产的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