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的协议文件。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应该是双方共同签署的。这是因为婚姻是夫妻双方之间的合法、平等婚姻关系,所以在离婚时,双方应该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尽可能在平等、公平的基础上予以解决。
如果只有一方签署离婚协议书,情况就比较复杂了。首先需要区分的是,如果当前处于共同财产制度下,那么单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因为夫妻双方在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协议书要体现夫妻共同协商、共同签署的原则。
如果只有一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可能涉及到以下情况:
1. 双方没有经济纠纷。如果离婚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或者共同财产已经分割好了,同时对于离婚后生活和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了一致的意见,那么一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就可以被认可。
2. 离婚协议书经过调解程序。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在公证处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程序下签署的,那么单方签署的协议书也可能被认可。
但是,我们需要明确,离婚协议书只有一方签署并不能够代表夫妻之间达成了协议。如果单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事宜,另一方可以拒绝签署或者提出异议,这样单方签署的协议书就不能够产生法律效力了。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只有一方签署的情况非常少见,如果离婚双方要签署离婚协议书,应该尽量保证夫妻同等协商和签署的原则。如果出现单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需要注意是否存在法律效力问题,并及时在律师的帮助下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