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权不是必然归属于女方,而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的。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离不开以下两方面的考虑:
一、孩子的最大利益。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良好的成长环境、健康的身心发展和合理的经济条件。
二、父母的抚养能力。法院会评估父母的经济条件、社会关系、精神状态以及对孩子的责任感等方面来判断父母的抚养能力。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作出抚养权判决,不会因为父母的性别不同而有所偏袒。如果母亲没有良好的抚养条件和能力,而父亲有,则抚养权会被判给父亲;如果父母双方都有良好的抚养条件和能力,则可以考虑判定共同抚养权。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孩子年龄太小、母亲在孩子成长的早期担负了较重的抚养责任等,法院在做出抚养权判决时会考虑到此类情况。但总的来说,离婚孩子抚养权不是必然归属于女方,而是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