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签的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是存在争议的。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在婚姻关系出现重大矛盾或纠纷后,在有经过沟通和协商的情况下签署的,且签署双方均具备完全的自主意识和行为能力,则此协议书是有效的,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
然而,如果协议书是在对方恶意逼迫、威胁、欺骗、强制的情况下签署的,签署方明显没有自主意识和行为能力,则该协议书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签署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协议书,或要求重新制定离婚协议书。
当然,最好的方式是在协议书签署前,各方能够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离婚协议,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和争议。此外,在签署协议书前,最好咨询一些具备法律知识的人员,确保自己的利益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