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当地政府与拆迁户或其代表之间所达成的一种协议性文件。起草拆迁协议需要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关系,确保公正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一旦拆迁协议签订完毕,拆迁户就须按照协议中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般来说,拆迁协议的效力期限为两年,意味着两年后拆迁户便可以依靠该协议自由行使权利。在拆迁协议满两年后,拆迁户可对其内涵进行解释与执行。对此,拆迁户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方式来写拆迁协议:
1. 首先,需要明确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具体日期由当事人双方协定。
2. 其次,应明确拆迁的原因,拆迁后的安置、与政府最后协商的货币赔偿、规划限定、条款中的违约责任等等。
3. 再次,如果协议在两年后过期,拆迁户和政府需重新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4. 应注明当事人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包括协议有效期的约定、货币补偿的形式和数额等等,避免出现双方权益的纠纷。
5. 最后,应签字、验收、志愿者等活动的赔偿事宜。
在拆迁协议过期后,在与有关部门协商后,拆迁户或其代表须对拆迁事宜再次进行协商。在接下来的协商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新的政策和情况重新协商拆迁后的补偿、安置等方面事宜。拆迁协议的签订与执行是一个长期问题,需要政府与拆迁户之间的共同协商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