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属于贪污犯罪的一种,是指公务员或其他与公共财产打交道的人员将公款或其他价值物品用于个人或其他不当用途造 成的违法行为。为了防范挪用公款罪的发生,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制度建设。应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权责,加强财务审计,规范公款使用流程,建立健全预算编制、评审、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估等制度。
2. 增强监管力度。加强对公款、财物的专项监管,强化督查力度,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3.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在职工中强化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法律意识和素质,形成高压态势。
4. 加强对外部资金的管理。加强对外部资金的监管,避免发生挪用、走向不当途径的情况,通过审核、审计、监控等手段避免资金走向不当。
5. 规范奖金发放。严格按照奖金制度规定发放奖金,增强奖金绩效化、规范化,提高奖金归集、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
6. 加强对挪用公款罪的惩治力度。对于已经发生的挪用公款罪,要依法严惩,形成强烈震慑,警醒更多人员。
综上所述,防范挪用公款罪,需要从制度建设、监管力度、人员素质、外部资金管理、奖金发放和惩治力度等方面采取综合性的措施,不断提升公务员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治生态,实现“清正廉洁”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