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积农村宅基地属于非法行为,是不被法律允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宅基地是农村家庭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土地,是指依法确定的用于建房、堆放燃料、家畜圈养、种植蔬菜、果树等生产生活用地。每个农村户籍家庭只能取得一处宅基地,且用于自己的居住和生产。如果一个人持有多处宅基地,而其中有些宅基地没有被使用,只是为了炒作土地价格而囤积,就会导致大量土地资源被浪费,还可能导致乡村振兴计划的失败。
囤积农村宅基地不仅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也违背了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在当前国家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大力发展农业、加强资源整合、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已成为国家的重要发展目标,此时囤积宅基地行为不仅无益于国家,也不利于个人的长远发展。
总之,囤积农村宅基地是一种违法行为,在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的同时,应该严格执行家庭宅基地制度,保护好土地资源,为国家的乡村振兴计划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