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供农民居住和生产兴业之用的土地,是农村土地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农村住房问题以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农民对宅基地的管理和使用存在认识上的不足,以及一些地方政府的管理不规范,使得农村宅基地多批少建的情况屡见不鲜,给农村土地资源以及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首先,农村宅基地多批少建存在一定的违法情况。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办理宅基地批准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划定和划拨,农民只能在宅基地上建房用于自用住宅和生产经营用房,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等。但有些村民为了获取更多的宅基地,采用虚假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进行多次申请或者虚增宅基地面积,造成宅基地面积过大,一户农户拥有多个宅基地,而造成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
其次,农村宅基地多批少建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在乡村宅基地扩大化进程中,一些农民涉足非农经营与异地置业,造成宅基地规模扩大和农房多层化、高层化等现象,导致了耕地、林地等生产用地大量消失,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损害了农村持续发展的基础。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多批少建是违法的,需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监管以防止出现过度的浪费与破坏。在同时也需要提高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效益,确保村民的住房安全,同时也保护农村土地环境的生态平衡,进一步促进乡村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