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是对夫妻一方或双方在离婚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权利和义务的约定,也是双方维护各自权益和达成和解的文书。离婚协议书的签署需要双方自愿,无论是夫妻中的哪一方,都不会被强迫签署。因此,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己签署的,是两人达成一致后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涉及许多方面,如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与交往、赡养老年人等。双方在其中达成一致,旨在尽可能保证离婚后各自合理的权益。离婚协议书的签署还需要涉及到法律程序的相关事项,如离婚诉讼的撤销、财产转移的手续等。
签署离婚协议书不仅有助于解决离婚过程中的争执问题,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短离婚官司的时间和成本。如果没有离婚协议书的约定,离婚案件将会更加复杂,甚至会引起财产纠纷、亲子关系矛盾等问题。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是双方领悟离婚后的责任、义务和权益的表达,签署者应该是双方本人,绝不能受到任何形式的威逼、胁迫。因此,建议夫妻在离婚前达成协议,并通过书面形式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