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一般是夫妻双方协商后自行拟定的,可以聘请律师起草或自己撰写。但在制定协议书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际情况的复杂性,涉及到的内容较多,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应当包含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明确离婚的具体原因和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及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对于财产分割,可以细化到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如房产、车辆等,以及分割比例等等。子女抚养问题涉及到子女的监护、哪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具体数目等等。
其次,协议书需要考虑到夫妻双方日后公共事务、劳动分工、随从方式等问题,以便能够在离婚后依然维持和谐的关系。
最后,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签字确认,并到有关部门进行公证,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性。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己拟定的,对于离婚后的个人事务、财产分割等问题需要细致考虑、慎重讨论,最终达成一致。如果对协议书的具体制定存在疑虑或争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以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