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非法行为,对于挪用公款的人员必须依法严惩,绝不能姑息。而且挪用公款不仅伤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也会损害行政机关赢得公众信任的形象,以及行政管理权的正当性。因此,对于挪用公款的人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必须通过司法途径对挪用公款者进行严惩。这是保障国家利益以及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关部门应当依据查明的事实,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挪用公款者予以惩戒,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这样,也可以起到惩戒违法者,警醒他人的作用。
其次,还应该对挪用公款的行为进行追回。对于已经挪用的公款,有关部门应当出具法律文书,要求挪用公款者予以返还,并根据情况考虑妥善处理挪用公款的用途。
最后,应该采取制度上的补救措施,对于防范挪用公款,提升政府机构管理水平。这包括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体系,要求公务员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以及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总之,对于挪用公款这种违法行为,只有严惩不贷,才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维护政府机构的形象和权威,保护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同时,需要加强制度和规范的建设,以预防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