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与离婚协议书都是在人们生活中的一些重要事务,通常通过书面形式来确认。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可能会面临着如何先写遗嘱再写离婚协议书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通过以下的一些方法来进行处理。
首先,你应该确认自己最终要达成的目的。遗嘱的最终目的是确保你的遗产和遗愿能够得到遵守和实现,而离婚协议书的最终目的则是解决分割财产、抚养子女和维护利益等方面的问题。如果你先考虑遗嘱的事宜,可能需要仔细考虑你的遗产所涉及的方面,包括房产、车辆、保险、存款等等。你需要确保你的遗愿能够得到充分体现,并且要将这些事宜清楚地表述出来。
其次,当你开始考虑离婚协议书的事宜时,你需要考虑到以下的一些方面:
1. 财产分割: 确定你的财产应该如何分割。你需要考虑到你的共同财产已经如何分配,哪些是你个人的财产,以及你是否将这些财产分配给你和你的前配偶。
2. 子女抚养问题:需要考虑到子女抚养和抚养费用的协议,是否需要制定专门的文书来确保这些事宜得到充分的体现。
3. 维护利益问题: 如果你的前配偶受到了歧视或侵权,在协议书中可以包含对其的赔偿或补偿措施。
最后,你需要确定你所写的这些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并向法院提出起诉。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需要在离婚之前签订并交到法院进行审核,而遗嘱则可以在你去世之前随时进行修改或更改。
总的来说,写遗嘱和离婚协议书需要考虑到很多方面,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你需要处理这些事宜,你可以寻求法律咨询或请律师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