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期限为70年,这是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的,也是所有房屋产权的标准期限。
在上海市,房屋的产权期限是由当地政府制定的,一般是以土地使用年限为基础,也就是以该土地使用的时间来决定产权期限。在上海市,土地使用的期限为50年,因此产权期限为70年,即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后可以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自购房之日起算起,该房屋的产权有效期为70年。在这段时间内,房屋所有者可以自由使用、出租或者出售产权,并获得相应的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产权的期限并不包括使用年限,因为这些房屋是由政府提供给拆迁户居住的临时性住房,而不是正式用于居住或商业用途的房屋。因此,拆迁安置房并不能在70年期限之后续期,也不能转让或质押。在70年期限结束后,这些房屋将归还给政府,成为土地的一部分。
总之,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仔细了解产权期限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便做出明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