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婚姻法规定,《民法典》第二十四编第一章《婚姻》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者指印,并由两个以上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律师出具意见。”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协议书的字数,但是离婚协议书需要详细阐述离婚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因此,普遍认为离婚协议书应不少于300字。
离婚协议书要包括夫妻姓名、身份证号码、结婚日期、离婚事由、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探视等事宜,重要条款要用粗体或加下划线的形式突出表述。同时,离婚协议书应当由两名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以保障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