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婚姻法》法律规定,离婚的财产分割应该是根据“共同财产原则”来进行分割,也就是夫妻在婚姻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财产都应该是共同财产,包括收入和财产,而且也不允许因为一个配偶的个人原因对另一方提出赔偿或要求分割财产的要求。
因此,如果一个已婚女性怀孕了并且想离婚,则她所得到的离婚财产应该是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原则来进行分配,而不是根据他们的婚姻是否有孩子或者是哪方的错来进行判定。这意味着即使女方怀孕了或男方的行为导致了怀孕,也不会影响离婚财产分配的结果。
然而,如果妻子有生育需求,如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孕期生活费等,这些费用理应由双方按照比例分担。 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了另一方需要支付生育费用和育儿费用,则这些费用是可以约定在协议中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也是在婚姻期间共同产生的,不是因为一个配偶的个人原因而申请分摊的,因此双方应该依据共同财产原则来一起承担这些费用。
总的来说,怀孕与否并不能影响离婚财产分配,但孕期产生的生育费用可能需要另行协商确定。当然,如果女方可以证明是因男方的过错导致怀孕的话,也不能排除民事诉讼的可能性,这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