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属于一种合法文书,在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后,具有一定的书面要求。在具体书写过程中,要求离婚协议书必须含有印章。下面是具体解释。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双方当事人或者可以证明其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文书。因此,根据这一特点,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签字或者印章。印章作为法律证明的一种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各种文书中。在离婚协议书中,如果没有印章,那么它可能被当作非法合同,失去了法律效力。
其次,印章还可以起到一种保护作用。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包含了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各种协议,如财产分配、抚养权和探视权等。所有这些协议都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得出的,应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协议。因此,印章可以起到一种保护作用,确保离婚协议书不会被他人更改或篡改,以维护双方法定权益。
最后,印章也可以帮助离婚协议书达到一定的可信度。大多数离婚协议书中包含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财产情况和协议内容等敏感信息。双方当事人的印章可以证明签字的真实性和可信性,从而提高离婚协议书的可信度,并减少争议的可能性。
综上,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包含印章。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其表达的信息和内容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印章的存在可以提高文书的可信度,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还可以作为一种法律证明,以确保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