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挪用公款违反的是中央纪委关于廉洁纪律和行为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法和审计法等法律法规。
首先,挪用公款违反了廉洁纪律。党员作为公职人员,必须始终以纯洁而无私的精神面貌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自律自重,不得以谋取个人利益的手段来搞权钱交易,不得利用职权便利为自己谋取私利或搞权钱交易。而挪用公款恰恰违背了这些要求,其行为实为私欲膨胀之举,公开违反了党的纪律和规定。
其次,挪用公款违反了公共财政纪律。财政纪律是指国家在财政收支管理和运用中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其中,决算管理是财政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作为公职人员,党员更应该自觉遵守。党员挪用公款实质是将公共财产资源侵占为己有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公共财政管理秩序,破坏了公共财政纪律。
最后,挪用公款违反了行政纪律。行政纪律是指在行政领域中,在行政管理和服务中,要遵循的纪律和规定。行政管理中的关键指标是行政效能和社会诚信,党员身为行政管理者,应该自觉尽职尽责,服务公众利益,维护社会诚信与行政效能。而党员挪用公款的行为缺失了依法依规行政管理和诚信服务的内在要求,严重违反了行政纪律。
综上所述,党员挪用公款违反了中央纪委关于廉洁纪律和行为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法和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严重破坏了公信力和权威形象,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