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开始,我国农村实行宅基地制度,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最基本的居住权,同时也为了保护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避免由于土地私有化引起的土地资源枯竭。
然而,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宅基地制度也开始出现了一些变化。
首先,宅基地使用年限得到了延长。宅基地使用年限是指农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可以使用的时间。此前,宅基地使用年限大都为30年,但是近年来,国家政策逐步放宽,有些地区的宅基地使用年限已经延长到了50年。
其次,农村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得到了保障。虽然农村宅基地居民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宅基地土地却属于集体所有。为了保护农村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国家出台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在无偿划拨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另外,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现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给其他人使用,这为农村宅基地的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可能性,也可以方便部分老年人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给年轻人进行发展。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制度虽然经历了一些变化,但是最终的目的并没有改变,那就是保障农村居民的最基本的居住权,并保护农村土地资源的集体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