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推进城市建设而实施的征迁政策中,为被征收人提供的住宅用地或者建设好的住宅。拆迁安置房不同于普通的商品房或者出租房,因为它们是由政府出资或出地建设的,部分或全部免费分配给了被征收人或流失人,是特定的福利性住房。那么,拆迁安置房可以提取吗?
答案是可以的。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下,被征收人或流失人持拆迁安置房的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取,被征收给予的补偿款项也可以提取。一般来说,提取补偿款有以下方式:
1. 一次性补偿:被征收人可以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自愿选择一次性补偿,一般会按照50%至80%的标准计算,由政府在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收人。
2. 分期支付:被征收人可以将补偿款分期支付。按照政策规定,分期支付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年,按照一定的利率进行计算。
3. 选择房屋:在一定条件下,被征收人也可以选择政府提供的拆迁安置房。
总而言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是可以提取的。当然,被征收人还需要了解相关的政策规定,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民众对拆迁安置房的需求日益增长,部分地区对于拆迁安置房的流转市场已经逐渐形成,因此,被征收人在提取拆迁安置房权益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避免损失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