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提取公积金是一件比较常见的事情。提取公积金是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按照规定购买或者建造的住房进行贷款或者抵押所产生的利息、还款本金及合理装修费用的一种取回方式。对于拆迁安置房,如果符合条件,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首先,符合以下条件的群众可以通过公积金提取渠道申领:在拆迁安置房交易中,购房人用公积金存款结清购房价款的部分或全部;购房人用公积金贷款结清购房价款的部分或全部,并已还清公积金贷款本息;购房人用公积金进行买断式租赁购房,结清租赁价款的部分或全部;购房人通过其他渠道购房,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转移手续前,将已结清房款全部交存公积金,而后转移房产权。
其次,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购房者本人的公积金账号,购房者本人的身份证,购房合同及相关房屋购买发票,结案通知书、抚恤金证、死亡证明、活动房漏雨证明等需提取公积金的房屋产生的证明材料。
最后,申请人应该到就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该手续,办理期限如无问题,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总之,对于拆迁安置房提取公积金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购房人只需要符合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