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为了保障拆迁户利益而提供的一种安置方式,因此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拆迁安置房成为一项重要问题。
首先,需要通过调查了解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对于已经分配产权证的家庭,房屋产权属于谁,就应该由谁来享有房屋的分配权。若分配证书上列明了两人的名字,则可以按照共有产权来处理。
其次,如果拆迁安置房还没有领取房产证,那么在离婚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共同将申领权委托给一方,进行房产证的申领。如果已经领取房产证,可以进行产权转让,将房产转让给其中一方,另一方可以在房屋价值上重新获得相应的补偿。
最后,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所有共同财产都需要协同分割,离婚时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财产分割。如果离婚双方对拆迁安置房争议较大,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总之,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应该以公正、公平的态度来处理拆迁安置房产权问题,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