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再婚家庭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若离婚后父母没有达成协议,子女的抚养由法院判定,遵循“以孩子的利益为重”的原则,会考虑以下因素:
1. 子女的意愿;
2. 子女与父母的感情关系;
3. 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承担责任的意愿;
4. 父母的的身体健康状况、居住环境等。
对于再婚家庭的情况,一般包含以下两种情况:
1. 子女的抚养权由原配父母共同决定,再婚后,后配偶不具有直接的抚养权。这种情况下,如果原配父母有争辩,需要由法院来判决。
2. 原配父母在离婚后只有一人或双方达成协议,由一方独自抚养子女。再婚后,此时后配偶可以参与抚养子女,和参与子女的成长和生活。
总之,最重要的还是在于孩子的利益,如果可以达成协议并且适合孩子成长,那就可以让后配偶参与到子女的抚养与成长中。但如果孩子自己也有选择权,需要听取孩子的意见,并且做出有利于孩子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