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协议,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该协议。因此,二年前的离婚协议书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只涉及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如果协议书与法律法规相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另外,离婚协议书也要考虑到未来可能发生的一些情况,如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遗产继承等问题,以避免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所以,如果离婚协议书当中的内容没有被修改或撤销,它依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协议书中的内容,那么这份协议书就更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协议书中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履行。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需要考虑到各种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以避免产生争议。在离婚后,双方应该认真履行协议书,避免对自己或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