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农村宅基地是指依法分配给农民个人或家庭的、用于建造住房和生产生活设施的土地。在《宅基地条例》中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依法法定的,并且宅基地不得买卖、抵押、出租、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因此,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大连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的。
但是,近年来不少地方都存在农村宅基地非法收购和买卖的现象。具体来说,一些在城镇工作的农民或者外来人员通过虚假登记和虚假交易的方式,获取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并将其进行买卖。这种收购和买卖行为,既违反了法律法规,也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因此,对于这种非法收购和买卖农村宅基地的行为,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依法打击。
另外,对于农民自愿把宅基地出租或者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情况,应该建立合理的规定,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例如,可以通过合法的土地转让市场来进行操作,规范土地交易的流程和方法,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大连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保护农民的权益,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