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对财产和子女抚养费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按照协议执行。这意味着双方放弃了对某些财产或权益的要求或分配,而且这一协议是正式的法律文件。但是,如果协议中没有涉及遗产分配或财产继承,则任何一方都可以在协议签署后另立遗嘱。
另立遗嘱是指一个人在死亡前单独起草并签署的一份法律文件,用于规定遗产分配、遗愿和其他事项。一般来说,在离婚协议后另立遗嘱是允许的,因为遗嘱是根据个人愿望和状况起草的。然而,如果离婚协议和遗嘱存在冲突,则可能会引起问题。
如果你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并计划另立遗嘱,请确保将遗嘱的内容与协议的条款保持一致。这可以通过请律师检查协议和遗嘱来确保。如果协议中已经包括了特定的遗产分配和遗愿,而你要在遗嘱中规定相反的事项,可能会触发法律争议。此外,在离婚协议中,如何分配遗产可能已经规定了废除任何与协议不符的遗嘱的规定。因此,在遗嘱草拟时,请务必小心和谨慎,确保遵守协议和法律。
总之,离婚协议后另立遗嘱是可以的,但你需要小心和谨慎,以确保遵循协议的条款和法律的规定。请务必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你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不会与离婚协议发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