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我与被告离婚已有一年时间,双方已签署了协议离婚协议书。但是,离婚后被告一直没有按照协议书中规定的抚养费标准给予我和孩子相应的抚养费。
根据协议书,被告应该每月向我支付抚养费人民币5000元及孩子学费、医疗等费用。然而,被告每月不定期给予我1000元左右的金额,根本无法满足孩子的日常开销。而被告也没有支付任何的学费、医疗费等其他费用。这给我和孩子带来了极大的经济压力,也使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质量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严重违反了协议书之规定。
因此,我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求:
1. 裁定被告按照协议书中规定的标准,向我支付抚养费人民币5000元及孩子学费、医疗等费用;
2. 裁定被告支付本案的诉讼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本次诉讼证据如下:
1. 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2. 银行转账记录等经济证据
综上所述,我希望贵院能够公正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决,保障我和孩子合法权益的得到保护。
原告:XXX
年月份日